11月28日,深圳中院一审宣判:深圳14岁男生刺死同班女生被判无期 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法学专家介绍,我国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,本案裁决属于顶格刑罚。

受害女孩母亲:我不服,我女儿没了,他还活着。
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8日的一审宣判,深圳14岁男生钟某某杀害同班女生潘某某的案件经过及判决结果如下:
一、案件经过
1.预谋阶段
钟某某因长期嫉妒潘某某成绩优异、家境优渥,于2025年4月8日前网购折叠刀,并多次搜索“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”“邯郸案判刑”等内容,显示其对刑责年龄有明确认知。此外,他还曾尝试购买毒药未果,并提前踩点潘某某回家路线。
2.作案过程
2025年4月8日19时许,潘某某在自家楼栋门口被钟某某持刀拦截。钟某某先质问后连续捅刺其胸、背、颈部等要害部位,致潘某某倒地呼救。随后,钟某某折返现场补刀,总计捅刺26刀,最终导致潘某某心脏贯通、双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3.事后行为
钟某某作案后逃离现场,向家人谎称“见义勇为被砍伤”,并前往医院处理伤口。次日(4月9日),警方在医院将其抓获。
二、案件背景与动机
家庭关系:潘某某与钟某某同住一小区,潘家曾应钟母请求无偿接送其上下学三年,但双方家庭接触较少。
作案动机:钟某某自称因潘某某“看不起他及家人”而怀恨,但庭审中老师和同学证言证实,实际是钟某某长期欺负他人,潘某某从未与其发生激烈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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